许开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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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收费的停车场、酒店、住宅小区等地丢失的责任性质及承担问题

发布者:许开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47人看过

许律师点评;

车辆停放在收费的停车场地,车主与停车场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除路边咪表停车按所在地相关行政规章,定性为场地租赁关系。其他收费停车场一般应认定为保管关系。

车主在酒店消费,车辆停在酒店被盗,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是消费合同的附随义务。车辆停在小区被盗的,可依保管合同关系或者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确定责任。但对于无须凭证即可取车的,须查证是否确有车辆停放及被盗的事实问题,应当有一定的证据证明车辆确实停在相关场地及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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