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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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劝酒!酒桌上4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者:张一峰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9日|分类:医疗纠纷 |799人看过

在我国的“酒文化”中,“劝酒”也是一个独特的环节。我们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这四种责任张一峰律师详细剖析:

一、劝酒致饮酒人受伤甚至死亡,组织者是否有责任?

张一峰律师答复:有强迫性劝酒行为,作为宴请的组织者、劝酒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2、劝酒,还要认清对象。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不在未成年人的可为之列。《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二、对方原来就有疾病,酒后诱发身亡,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张一峰律师答复:明知不宜饮酒仍再三劝酒,诱发伤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同饮人不了解饮酒人,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三、醉酒后驾车未加劝阻,劝酒人和同饮者该承担什么责任?

张一峰律师答复: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同样,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人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没把醉酒者安全送到家,出了事故也要负责?

张一峰律师答复:酒后要尽到照顾和护送义务,明知有危险而放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类情况也是较常见的,有些人觉得自己喝多了留在现场怕出洋相,就不打招呼离开。那么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了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朋友之间交情不能只体现在酒桌上,酒后的照顾义务也是友谊深厚的体现。那么出现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怎样做到合格的监护照顾义务。比如,最好照顾到酒醒,使他恢复自我行为能力,或者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家人过来接送,当然要陪同到家人、亲属到来方可离开,醉酒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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