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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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犯罪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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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即辩论过程的中心内容概要

发布者:刘明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经销代理 |1125人看过

根据律师行业特点,以及法律适用的要求,律师书写代理词(辩护词)或进行辩论时,其中心内容大体有以下三年方面,即使再复杂的案件,也离不开本内容。书写时应从内心中考虑本三部分内容,方能扣紧主题。

1.事实方面:主要描述你自己认为或者认识的客观事实。

2.证据方面:主要描述①你的证据如何证明了你所描述的事实;②对方的证据有何不足,不能证明对方主张的事实;③综合前两部分,你的证据高度概然性或不存在合理怀疑地证明了你所描述的事实。

3.适用法律方面:主要描述①你认为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内容;②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与你选择的法律是如何相符而没有相差的;③事实与法律相结合应如何进行判决的。

辩论过程中,尤其是相互辩论时,是允许向对方发问的,而且当一些问题你无法正面回答,觉得对方也不好回答时,应向审判长申请向对方发问,并请书记员记住你发问和对方回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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