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英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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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发布者:万英军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1日|分类:公司法 |64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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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企业整合产业链已经不仅限于国内,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着眼全球配置产业链,跨国并购越来越多,成为世界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


  2004年上汽集团出资5亿美元控股韩国双龙汽车公司,然而上汽对韩国国内复杂的法律环境、劳资纠纷估计不足,又缺乏管理韩国企业的国际性人才,结果导致当初设想中的技术合作、技术引进毫无踪影。之后宣告并购失败。


  2010年03月28日吉利与福特公司宣布就吉利以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汽车全部股权止,吉利汽车公司在短短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就成功地完成了中国汽车企业海外最大的并购项目。


  一成一败的跨国收购,可以看出并购交易的合同签署仅仅是个开始,并非直接性的成果,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是并购交易成败的关键性环节。纵观目前国际并购业务发展和各国法令或行业性规范要求,采取包括法律方面在内的各方面尽职调查已成为十分有效和取得共识的做法。


  那么什么是并购前的尽职调查呢?


  并购前的尽职调查是指,收购兼并的资本运作中,针对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由委托人委托律师、会计师、专业技术咨询、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所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


  就其分类,大致分为:法律尽职调查、税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运营尽职调查、环境尽职调查、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等。


  本文仅就法律尽职调查进行相应论述,除非特别说明,下文中关于尽职调查的讨论皆指法律尽职调查。


  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公司并购行为中,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接受委托人之委托,进行的对目标公司或者发行人的主体合法性存续、企业资质、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争端、知识产权、关联关系、纳税、环保、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和分析,并据此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委托人做出法律判断提供依据的行为。


  一、对目标企业的主体进行尽职调查。


  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首先应当对目标企业主体资格核查,通常需以企业存续时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其章程作为主要依据和材料。因为只有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和无主体瑕疵的企业主体,才能够作为标的目标进行相应的并购交易。


  应当对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及股权变化进行核查。从目标企业设立、重大事项变更、股权变化历程、所有制变化情况、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注册资本变化、历次目标企业名称变化等角度和内容进行相应资料收集和梳理,从而分析和判断目标企业在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纷争、股份代持、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合法或存在历史性交易风险、注册资本是否全部到位或是否存在目标企业注册资本抽逃等法律风险和潜在交易弊端等。


  二、对目标企业的主营业务进行查核


  在企业并购前,应当对目标企业的主营业务进行逐一核查,其中包括目标企业的重大客户群、供应链群,以及业务流通的了解。


  通过尽职调查行为,可以梳理出目标企业的重大合同、了解其经营方式,也更有利于对其重大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明确,若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并购方可以借此要求企业并购出售方先行改善,从而排除并购交割后的风险和责任。


  通过对目标企业客户群、供应链的了解,可以对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行业地位、发展前景有个清晰的认识,从而可以对并购交易后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确定具体目标,利于在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更利于在并购交易中获得议价谈判的优势地位。


  三、对目标企业进行财务、资产与负债的查核


  应当对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水平、账务合规性、财务账面所有者权益状况、账务往来状况,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年利润增长率进行查核,以便确定目标企业真实价值,利于并购双方对交易价格的谈判和确认。


  应当对于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产权、设备所有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核查,确定其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是否合法拥有等。因为目标企业的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是企业财产价值的体现,也是持续性经营的基础,只有详尽准确进行尽职调查,才能为确定目标企业财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提供保障。


  应当对目标企业对需要偿还的债务做详尽的调查,充分调查其偿还债务的规划、方式和能力。只有被并购企业所有的债权人达成一致的债务解决意见后,并购工作才能很好的推进。


  四、对并购企业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进行查核


  近年来企业之间的互相担保导致企业资金断裂的案例屡见不鲜,企业对外担保情况对于企业的财务风险影响重大,这方面的调查也是尽职调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尽职调查人员应通过访谈和历史交易信息等,尽可能详尽的调查清楚关联方的信息。通过调查,了解是否存在影响目标企业正常经营或效益实现的不公允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及资金转移的情况。如果发现目标企业存在较多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以及股东大量及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就需要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财务风险进行谨慎评估。


  五、从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尽职调查


  应当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核查、确认目标企业的纳税状况,并结合会计审计报告、税务审计报告对比确认目标企业是否存在未纳税、少纳税等状况,以便对企业递延税项价值评估,从而不仅能清楚目标企业是否有税务风险,而且还为并购交易双方的正式议价提供基础资料和判断依据。


  六、从目标企业人事管理、企业文化角度进行的查核


  应当在交易前对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等内容进行了解、核查,并依法确认目标企业用工合法性、规范性和管理的合法性等问题。若发现目标企业存在人力资源管理重大问题或潜在用人法律风险,并购方应当要求并购出售方先行进行相应处理和规范,从而减少并购交割后的运营管理成本和风险。


  应当通过尽职调查,事先明确和了解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这也利于后续融入文化的企业管理,避免出现和产生如同上汽集团并购韩国双龙汽车后双龙汽车员工罢工的困境。


  七、对目标企业环境保护内容进行的查核


  应当对目标企业环境保护的核查,了解目标企业过往的措施和重视程度,对目标企业是否存在环境保护缺陷有客观评价,从而由此分析和判断后续遭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的可能性和后续环境保护投入的大小,对于并购双方交易成本的核算和谈判提供依据。


  八、从目标企业是否有涉诉纠纷予以查核


  应当事先对目标企业的涉诉状况、纠纷情况进行核查,提前明确相应诉讼、纷争的诉求、相应资料,并据此进行相应法律分析和判断,利于企业并购方提前分析和评估相应的交易风险和责任范围,利于企业并购方进行相应的风险管控,也利于企业并购方在交易谈判和议价过程中进行对价性磋商,从而维护并购投资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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