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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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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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

作者:张军义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94次举报


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


一、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怎么走

1、进行刑事拘留后,下一步是逮捕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是什么

1、逮捕。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你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

2、侦查。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认为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刑罚处罚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3、审查。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并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决定起诉的,移交法院审判。

4、法院审判。


张军义,现于内蒙古喆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实务经验丰富。业务范围涉及各种诉讼业务和非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执业单位:内蒙古喆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7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