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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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专职律师执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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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作者:鲁翠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05次举报

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规定

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之前都要与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页的“年报预约查询”栏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首页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表”的栏目,通过这两个栏目,投资者可以在披露开始前,方便地查询哪一家上市公司会在哪一天披露年报。一般来说,只有少数公司会变动预约时间,如果出现变动,交易所网站会马上更新预约时间。

投资者通过网络阅读年报比较方便,建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百度财经、和讯、新浪财经等股票门户网站。这些网站会在每天收盘之后,刊登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年报摘要,时效性最强。投资者需要注意,上市公司年报在上述网站实际披露时间,比预约披露时间要早半天。

二、年报一般在下年的什么时间发布?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按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公布年度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因此,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应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公布上一会计年度报告。此外,上证所、深证所也有相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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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翠律师,法学学士,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很多的债权债务,合同,婚姻,劳动,工程款等各类案件,用专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2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