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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金融机构即抢劫银行

2020年08月17日 | 发布者:李明军 | 点击:72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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