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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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磐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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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案例

发布者:马春冲律师|时间:2025年02月08日|分类:法律顾问 |346人看过


李某某与张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

 

一、基本案情

李某某系莲湖区杏园社区某小区一名保安,2023年5月9日下午李某某正常上班在小区围墙巡逻时,看见张某某(一名拾荒者)正在捡拾围墙的彩钢板。见状李某某立即上前制止张某某将彩钢板夺下来,并告诉张某某小区旁边正在地铁施工,所以小区用彩钢板将施工破坏的围墙围挡起来,彩钢板属于小区的,不是建筑垃圾没人要。张某某以为彩钢板就在小区围墙外、也没人管理,就是建筑垃圾可以直接捡走。张某某见李某某将彩钢板往小区里面拉,就跑过去从李某某手里抢彩钢板。双方在你来我往的撕扯中,彩钢板边沿划到李某某左手小拇指流不血,造成左手小拇指皮肤撕裂和韧带断裂。事发后李某某立即报告保安值班室,同事将其送往大兴医院进行医治,随后李某某电话报警。

报警后公安莲湖分局大兴路派出所出警处置。经过派出所的详细调查,确定本起事件就是因为争夺彩钢板引起的李某某受伤。本案的定性派出所内部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有人认为,张某某认为其捡拾的是无主物,因此其主观上没有侵占他人财产的故意,因此不涉嫌盗窃违法行为。张某某因捡拾无主物中与李某某发生争执并造成伤害,其行为只是一般的侵权行为。经过派出所的慎重研判最终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并决定不予受理李某某的报案,告知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大兴路派出所依法结案后,李某某对下一步如何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起诉谁等问题不了解,急需法律帮助、法律援助。经过派出所与杏园社区协调,派出所魏警官陪同李某某前往杏园社区寻求法律帮助,社区法律顾问马春冲律师从赔偿项目及金额、诉讼主体、法律关系、诉讼策略等方面向李某某做了详细解答。了解到李某某年纪超过60岁且属外地人在西安打工、收入较低等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后马春冲与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为李某某办理的法律援助手续,帮其代理诉讼程序。

二、律师点评

本案是李某某在上班履行职务期间与张某某因为彩钢板归属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本案虽然过程简单,但涉及三方面法律关系:1、张某某捡拾彩钢板行为是否涉嫌盗窃;2、李某某在上班履行职务期间受伤,与用人单位形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再向张某某追偿;3、张某某抢彩钢板时造成李某某受伤涉及健康权纠纷。上述第一种法律关系派出所已经作出决定,第二、三种法律关系只能二选一,经过马春冲律师的认真研究,建议李某某采纳第二种法律关系并启动诉讼程序,有利于获得赔偿,让其受损得到尽快的弥补。

通过该案件的法律咨询和帮助,马春冲律师认为,社区弱势群体在自身权益受损后不知道如何合法表达自己诉求,不知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这个时候社区法律顾问如果能都为他们伸出援手,帮他们解答疑惑、分析案情、提供法律援助,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这也是设立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的价值体现和应有之意。

三、参考法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红庙坡街道杏园社区法律顾问:马春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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