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法院发布消息,2017年5月1日起,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有很大的变动。
由渝北区法院(重庆市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市一中法院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沙坪坝区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市五中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重庆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渝中区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市高法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介绍,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和跨区域管辖改革是审判专业化的必然要求。2017年3月,最高法院作出《同意调整重庆市部分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批复》。
喻志强介绍,重庆部分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调整,为在重庆法院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和“跨区域”管辖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进一步专业化提供了契机。重庆法院将以此为基础,深化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和跨区域管辖改革,为最终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同时服务重庆创新驱动发展和两江新区、自贸区的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喻志强介绍,伴随着重庆自贸区的成立,与自贸区有关的投资、贸易、金融、物流、知识产权等都会有大幅增长,而与此有关的纠纷也必然会大大增加,因此重庆法院必须为自贸区的发展营造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为涉自贸区纠纷制定统一的司法标准和尺度。
为此,重庆法院一方面要公正高效审判好涉自贸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同时要加强对平行进口、贴牌加工、涉跨境电商等问题的研究,关注自贸区创新发展中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新变化,为自贸区重点创新领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公正、专业的司法服务。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