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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下留人------刘律师再次成功办理死刑案件
发布者:刘安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死刑辩护 |2431人看过
一被告人与其他两人因抢劫杀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在起诉书中排在第一被告,在被告人一方是抢劫的提出者、家贫,无力进行民事赔偿,并有前科还处于缓刑阶段是累犯等种种不利的条件下,被判死刑的机率极高。刘律师接受其父母委托作为辩护人之后,通过细心查找卷宗的疑点及与被告人的接触,认定被告有坦白和自首情节,公安机关涉嫌作伪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刘律师义正严辞地提出了上述观点及证据,并提出了被告人并没有直接致被告人死亡的内容,最终法院判决书将此被告人列为第二被告,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至此刘律师成功地完成了刀下留人的使命。而本案起诉书中的第二被告虽有律师辩护,但最终被法院判决书列为第一被告并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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