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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某涉嫌盗窃罪,通都律所主任 王润泽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

作者:王润泽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0次举报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盗窃

结果:不起诉

亮点:医学实习生犯罪;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

焦点:盗窃造成多名被害人财物损失2年内实施4次(当事人承认5次,1次警方未认定)盗窃行为造成被害人共计2860元财物损失。

封面语:医学实习生H多次盗窃造成多名受害人财物损失,通都师事务所主任王润泽律师介入后,当即对H某本人以及盗窃事件进行深入了解使其盗窃的真实主观意图得以呈现,最终在遵循法理的基础上做出合乎情理的辩护,使H某成功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医院实习期间,从20239月至2024年1月,在市区4次盗窃自行车,经价格评估,被盗四辆自行车总价值286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要求委托律师。

、办案过程

(一)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详情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H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对案件后期发展方向进行研判。考虑到盗窃次数多,后期起诉的概率较大;

(二)为让当事人创造从轻处罚条件

为了表示当事人真诚认罪悔罪,让当事人到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

(三)提前及时向检察机关沟通案情

结合H实际情况,紧扣其作为即将毕业的医学院大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表现优异,而且并准备考研,有成为国家有用人才的远大抱负。如果被起诉,无论对当事人对社会都是极大损失,从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结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故建议检察院能对当事人做出不起诉。

、办案思路

(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动机并不是为了钱财,而是沉迷对自行车的兴趣爱好,其根源在于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严重性认识不足;(二)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低,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且事后能真诚认罪悔罪,积极对被害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至红十字会捐款2000元。以上均能体现H某真心悔过,痛改前非的诚意和决心;(三)犯罪嫌疑人作为未毕业医学院大学生,在学校和医院实习期间一贯表现优异,且准备参加研究生考试,在所学领域继续深造,不出意外,学成将能更好地造福于患者,服务于社会。培养一位肩负社会责任的人才需要国家和家庭投入相当的成本,H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低,主观恶性较小,而一旦起诉,那么将彻底使当事人前程尽毁,这一结果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为不利。故建议对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结果

XX检察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H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同意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416日,XX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某检刑不诉〖2024X号),决定对H某不起诉。

、办案心得

     此案因当事人多次盗窃,而且携带作案工具液压钳作案,故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等很多专业法律人员,包括自己都认为当事人会被起诉。但经过看卷仔细分析,发现当事人盗窃自行车纯属爱好及对法律认知的淡薄,其主观恶性并不大。特别是当事人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学的是医学麻醉专业,在校表现良好,有上进心,准备考取研究生。且在医院实习期间就能够独立操作,已经是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一旦被起诉,对当事人个人及国家、社会都是损失。最终说服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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