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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破产清算股权纠纷外商投资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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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发布者:孙表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知识产权 |6443人看过

如何设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管理层激励方案律师业务的探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孙表华律师 联系电话:13874872612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应增强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激励机制的建立首先要有明确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准确衡量决策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个人对于企业所做的贡献。为此,要在科学衡量业绩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的基数分配、按人员分配以及按级别分配等做法,推进隐性福利货币化,根据业绩和贡献进行激励,如将高级管理人员收入与部门业绩挂钩、将员工收益与企业的长期效益联系起来等,形成现代企业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股权等多种方式在内的、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新机制。 经营者比一般员工拥有更大的决策权,理所当然对公司的业绩负有更大的责任,因此,他们的个人收入必须与公司业绩有更紧密的联系。个人的收入由相对固定薪酬收入和与公司效益直接挂钩的风险收入(股权分红)组成。一般员工风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小,而经营者的风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也就是说,经营者应该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目前,由于体制外存在严重的收入分配差距,并且这种差距在不断扩大,而体制内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还未完全打破。因此,在强调经营者持股的同时,加大全员职工持股的力度,有利于确保全体员工以主人翁的积极姿态参与公司经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和企业的稳定,形成利益共同体,达到持股员工和公司双赢的目的。对经营者实行股权激励,在条件成熟时,应扩大股权激励的范围,对一般员工也可以通过实行股权方式持有企业股份。经营者和一般员工的持股比例要保持一定的水平,一般员工持股不能太多。员工持股过多会使企业决策主体泛化为每一个员工,影响决策的准确性和决策效率。

    
一、股权来源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上市公司以回购方式取得预留股份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其好处至少有三:一是回购成本较低;二是对二级市场影响较小;三是可以逐步解决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比例过高的问题。
我们建议,首先可以选择一些股本较小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进行以增发新股为预留股份的改革试点,然后在一些国有股比重偏大的上市公司中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国有股回购来预留股份的试点,并最终推广到各种类型的管理人员期股方案之中去。


二、期权授予数量
一般说来,经理人员的股票期权是无偿授予的。公司希望经理班子通过有效的经营提高股价,从而获得收益,这也是股东的利益所在。也有的公司要求经理人员在取得期权时支付一定的期权费,此举主要是为了增加期权计划的约束力,加入期权费可以提高经理人员偷懒的机会成本,从而增强对经理的约束力.
即将出台的《境内上市国企的股权激励办法》对股权激励授予的数量,总量上限定在公司总股本的003300>0.1%-10%之间,对单个对象的激励不能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除非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使
股票期权授予方案应规定获受人范围,授予人员的范围,即将出台的《境内上市国企的股权激励办法》定的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具体人员由董事会选择,董事会有权在有效期内任一时间,以适宜的方式向其选择的雇员授予期权,期权的授予数目和行使价格概由董事会决定。

    一般情况下,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的公司会为股票期权的授予制定正式的书面《授予协议》,在协议中说明股票期权授予的条款和条件。股票期权计划的具体方案,均需在股票期权契约中明确约定。为了保障股票期权计划参与各方的利益,减少争议,公司应在有专业的律师协助和公证机关的见证下与所有参与者分别签订股票期权协议。
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不可在授予后立即执行,获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期结束后,才能获取行权权。行权权一般是按照授予时间表分批进行,行权权的授予时间表因公司、授予时间、获受人身份的不同而各有所别。公司的董事会有权缩短经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在当日将所有的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变为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在授予的当时,股票期权不能立即执行。而是在一定的时期之后,一次性全部或逐步获得执行的权利。员工获得执行权利的过程被称为“等待期”。等待期一般都是从股票期权授予之日算起。等待期可分为:一次性等待期、直线等待期、梯级等待期和业绩等待期。一般而言,为了使股票期权达到最优的激励效果,“等待期”的长度设置为二年、三年或更长。有些公司也采用业绩等待期,即依据特定的业绩目标如特定的收入、利润指标等是否实现来确定等待其是否期满。在此种情况下,等待期的长短是不确定的。

    授予股票期权时,授予协议应该说明行权(购买股票)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权必须在这个期限内执行,这个期限称为“有效期”,也被称作期权的寿命周期。一般而言,从授予之日算起,期权的有效期不超过年的时间。一旦股票期权过期,员工便不能再按期权约定的条件购买公司的股票。


    期权为获受人所私有,除非通过遗嘱转让给继承人,获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交换、 记账、抵押、偿还债务或以利息支付给第三方。除非出现经理人死亡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该经理人的家属或朋友都无权代替他本人行权。而配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则对其股票期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权。

     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现值有利法,即行权价低于当前股价;二 是等现值法,即行权价等于当前市价;三是现值不利法,即行权价高于市价。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的确定 


     由于我国股票期权还处于探讨性阶段,加上公司经营的体制环境不太宽松,经理人无法 完全行使应有的控制权,因此适宜实行现值有利法。为了防止经理人利用信息披露之便操纵 降低股价,可以设计特别的行权时间表加以制约,比如按股权授出日前30日收市平均价的 80%行权。  



     六、权利变更及丧失 

     当获受人发生下面情况时,其拥有的尚未行使权须相应变更: 


     1.雇佣关系终止 


     在经理人结束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股票期权可能提前失效,股票期权计划中一般对此 有特殊规定。


     2.退休 


     如果经理人是因为退休而离职,他持有的所有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表和有效期限可以不 变,从而享受到与离职前一样的权利。如果股票期权在退休后3个月内没有执行,则成为非 法定股票期权,不享受税收优惠。 


     3.丧失行为能力 


     如果经理人因完全丧失行为能力而中止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则在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正 常到期以前,该经理人或其配偶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对可行权部分行权。但是,如果在离职后 12个月内没有行权,则股票期权转为非法定股票期权。 


     4.死亡 


     如果经理人在任期内死亡,股票期权可以作为遗产转至继承人手中。对于被继承的股票 期权的有效期,不同的公司规定不一致。有的公司规定在股票期权过期之前,继承人可以自 由选择行权时间。也有一些公司规定,股票期权自动作废。如果经理人在离职30天内死亡, 大多数公司将这种情况视同员工在任期内死亡。



     5.公司并购或控制权变化 

     当公司被并购时,股票期权计划中的授予时间表可能会自动加速,使所有的股票期权都可以立即行权,或者也可能由母公司接管股票期权计划或将股票期权计划转为基本等值的现金激励计划。同时还应拟定当公司外的某人或某机构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拥有公司30%以上的投票权;或在三年内,董事会的成员构成发生很大变化时,股票期权授予的时间表自动加速,使所有的股票期权都可以立即行权。如果公司的股权结构在股票期权仍可行使时出现变动,就尚未行使的期权、行使价、和期权行使方法而言,期权计划涉及的股份数目或面额均需作出相应调整,这个调整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确保员工在全面行使期权时所应付的总行使价不得高于修订前的价格。



     6.送红股、转增股、配股的增发新股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等影响公司股本的行为时,需要对尚未赠予的股票期权和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上进行相应调整。 


     7.公司解散时的权利 


     如果股东在期权仍可供行使期间提出将公司解散的有效决议案,期权获受人可于该 决议案通过日前任何时间以书面通知公司行使其全部或按该通知书上指定限额的股票期权, 获受人因此与其他的股份持有人享有同等权益,有权分享解散时分派的公司资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股票期权计划的设计、实施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公司本身应有专人负责外,聘请相关的中介机构提供法律、财务、会计服务对精明的投资者和规范的公司来说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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