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后,若是小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若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于交通事故后的索赔具体方法,下面为您具体解答一下。
一、交通事故后的索赔方法
1、对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3、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2、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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