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琪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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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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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债务律师:民间借贷案例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440人看过

基本案情

      张先生与付某系发小,相识多年。2019年5月6日,付某,刘某以开店为由,向我方当事人张先生借款五万元钱。张先生虽与刘某素不相识,考虑到与发小付某的深厚感情与信任,张先生同意借钱,当日张先生通过支付宝向付某分别转账两笔,分别为两万元与三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付某,刘某均在借款协议中签字确认。19年7月10日,付某联系张先生,再次借款二十万元,当日张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付某个人账户二十万元,再次签订借款协议一份,载明“今借到张某某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承诺20年7月9日还款,逾期不还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借款人:付某,张某”。借款时,张某并未在场,而是通过电话联系付某,让付某代为签字。还款日期到了之后,付某并未如期还款,经过张先生多次催告,付某,刘某仍拒绝还款,张先生找到武汉债务律师,委托代理诉讼

判决结果:

       付某,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张先生借款本金二十五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五万,自2019年5月6日起,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年利率12%计算利息,借款本金二十万,自2019年7月10日起,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年利率12%计算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案例分析:

       本案是典型的的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协议可以确定双方合意,转账记录可证明借款事实。证据材料没有问题。

       本案中,主要的争议焦点是谁来承担还款责任?第二份借款协议中,付某,刘某虽然都有签字,但刘某的名字是由付某代签的,且没有经过书面委托,我方当事人也没有证据证明二十万元的借款为二人共同借款。如果就目前证据材料起诉对方,那么刘某只会承担第一笔借款五万元的还款责任。

      接到案件之后,武汉债务律师迅速发现了此风险,指导当事人进一步收集证据,还原事实经过,确定刘某确实是授权付某签字的事实。拿到证据后,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要求付某,刘某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大大增加了偿还欠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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