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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发布者:查琪琦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6日|分类:刑事辩护 |872人看过

1、两者从性质上来讲

盗窃罪是指以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财务,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从两者所采取的犯罪手段来讲
盗窃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所采取的犯罪手段不同。盗窃罪表现为相对于被害人来说的秘密窃取行为,犯罪分子采取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未发觉的手段、方法,将财物据为己有。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常见的诈骗方法有编造谎言、假冒身份、伪造文书或者证件、涂改单据等,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主动处分自己的财产。
3、主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
盗窃罪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诈骗罪是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构成诈骗罪。       

 4、事后行为

针对盗窃的普通财物,如果事后销售价格约等于被盗财物本身的价格,可以认为这种销售行为是一般意义上的销赃,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但如果销售的价格几倍高于被盗物品的金额,这就不属于销赃,而是欺诈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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