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
《企业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应当自合法期限内通过法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7条的规定,管理人手打债权申报材料后,需进行登记,审查申报的债务,并对其进行制作报表。管理员需要管理债券表以及申报的材料,供关系人查阅。因此,管理人在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需要制作并确认债券表,经债权人确认无误后,人民法院进行裁定,有争议的情况下,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企业破产法》中,明确规定了,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必申报,一、拖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二、若所欠项目中有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费用,对于不予更正的,可以提起诉讼。不必申报的额债权,其一般系因一些大中型企业职工人数过多,且职工所有债权较为明确,可以一句企业的财务账册来确认。对于普通债权的确认一般主要是根据《企业破产法》中第58条第3宽的规定,对于有争议的债权,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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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债务纠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