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债不还,我总是会遇到各种问题,找律师打官司有没有用呢?对方下落不明又该如何讨债?今天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讨论一下。
如果债务人的减少情况不明,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跟踪拖欠款项:
1. 直接向该人居住或居住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在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应予保存,法院就会立案处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以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在公告期满对方也没有应诉,就可以缺席审判。胜诉后,就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者其他财产的方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 如果债务人有担保或者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清偿债务,无需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