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一种新兴资源的巨大价值早已获得国际认可,许多国家近年来越发重视对数据资源的掌控,以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不过,不同国家在数据资源的实际掌控能力上存在巨大差异,因而在国家数据主权、国家数据安全以及数据权利保护等方面,各国的国家战略及法律制度均展现出显著差异,由此对国际上刑事取证管辖模式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争夺对刑事取证管辖模式的变革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影响。主张数据主权的国家必然强调对网络空间中特定数据的保护和管控,特别是对于存储在其境内的数据,坚持数据存储地模式从而排他性地对抗他国的争夺,显然更符合其国家利益。
然而,与此相对,反对数据主权的国家更希望松动乃至突破数据存储地模式,在云计算的时代背景下凭借其技术优势实现对存储于他国的数据的长臂掌控。就此而论,数据控制者模式的问世与数据主权的国际争议不无关系。出于国家数据安全的考虑强化对数据的保护,这对于在网络技术、跨境通讯、云计算市场等领域处于弱势的国家尤为重要。 如今,跨境云服务提供者控制的数据不仅涉及大规模的用户隐私,甚至关系到一国的国计民生,从而会潜在地影响一国的数据安全和稳定。于是,通过法律强制要求服务提供者对在其境内收集及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本地化存储,已成为许多国家对抗数据强国、反抗数据霸权的重要选择。2017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已经有包括中国在内的36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等方式对数据的本地化存储作了明确要求。
我是武汉刑事方面的律师,有任何刑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