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冥思苦想讨债的三十六计,然而一个消息不期而至:欠债人失踪了。你所有的计划都夭折腹中。大家都心知肚明,欠债人这是跑路躲债去了。
就这样偃旗息鼓,你心有不甘啊。虽然借条的诉讼有效期延长至3年,但谁知道欠债人会失踪到何年何月。坐以待毙不是上策,上上策又绞尽脑计也枉然。现有2招可召唤失踪欠债人。欠债人失踪是玩真的吗?当然不是。但债权人可以顺水推舟,向法院申报欠债人为失踪人口。有群众疑惑,不是直系亲属也能代为申请失踪吗?是的。大前提是你和失踪人存在利害关系。债权人和欠债人之间是借贷关系,如今对方钱没还,人没影子,可代为申请失踪。申报失踪人口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上述中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其二是失踪人的失踪期限必须满二年。在两年后回来,债主还有1年的时间讨债。不得不说,法网也有情。法院受理后,宣告“下落不明”的欠债人为失踪人口,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可向其代管人追回欠款,保护自身利益。被告方为失踪人士,自然不会出庭。如此一来,这向法院诉讼的意义是什么?一是延长借条的诉讼有效期;二是,欠债人缺席,印象不好,影响不好,于情于法于理都有助于胜诉。哪个欠债人不是一边玩失踪,一边胡吃海喝高消费。债权人通过诉讼这一途径,还可以将欠债人拉入老赖黑名单,让法院限制其高消费。齐集七颗龙珠就可以召唤神龙,会这两招能让失踪的欠债人现形吗?答案在你心中。
我是武汉债权债务的律师,有任何债权债务的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