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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正海律师
执业资质:1441920**********
执业机构:广东粤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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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苏正海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110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李贵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贵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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