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展律师

  • 执业资质:1350520**********

  • 执业机构:福建竞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发布者:黄明展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328人看过

  交通肇事逃逸的细分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