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岁月长,办的案子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案子的情节渐渐淡去,当事的人面孔也逐渐模糊。但所有经办过和案子,案中的人与事,案中的悲与痛,在我心里沉淀下来的感受却越来越清晰。因此,想说几句。
有些当事人,我最终没能留住他的生命。老实说,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对于有关生命去留的案子,我真的是不敢有丝毫懈怠。也许,按照当下的证明标准和刑事政策,他们不该死,可是他们真的死了,枪声一响,头点大地,一切划上了句号。生命,受之父母,可去的时候,却由不得父母;生命本该由自己用心地牢记并努力掌握,但有时候,却因毫无价值的冲动而身首异处;生命,本来很客观、真实而且唯一,但却时常被弄得玄乎而有争议;生命,存在下去的理由本应该一以贯之,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一个新条文,半条新政策就可裁决生命的去留。去了的生命,不管是不是因为罪恶,他们总该有自己的亲人,亲人对于生命的感受是他人无法理解的,这种感受也与法律无关。没能留住生命,亲情依然浓烈,这种浓烈有关于岁月,也无关于岁月。
有些当事人,我为他们挽回了生命。但愿他记得生命如风中殘烛时的内心焦虑;但愿他记得挽回生命过程中的各种悬念;但愿他记得我给他的生命真诚而感性地鼓励;但愿他记很我为挽回他生命所做的艰苦卓绝的努力;但愿他记得他的亲人们在法庭等待宣判时脆弱不安的眼神;但愿他永远记得,生命被挽回那一刻的欣喜。记得是一种责任。
但偏偏有人总是不记得。有一个当事人,当我将他的生命挽回之后,他又一次将他的生命推向绝境。他没有尊重我对他的希望,也没有尊重亲人们对他的生命刻骨眷念,更没有尊重生命给予他的那点光亮。再次拥有生命的人在短时间内又将自己的生命疯狂地消费掉,真的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曾经关心过他们的人心生愤恨。忘却过去,其时在某些情况下就是一种罪过,对自己,对他人。
有些当事人,虽然没有涉及到生命的无奈选择,但他们却经历了人生中最艰难的坎坷。在我的帮助下,坎坷走过来了,但愿他们不要忘记曾经的坎坷。重复坎坷,对人生是一种血的浪费,是一种毫无光彩的挥霍。这一次胜诉了,不要指望下一次官司也绝对胜诉。人生如官司,官司如人生,很多情况下都是由机缘决定的。机缘是“道”的力量,是一种无法名状的伟力。但愿曾经信任我的、现在信任我的、将来信任我的当事人能明白这一点。明白其实就是一种默契。身陷囹圄,和“道”有了默契,和自己的律师有了默契,可能就有了生机。
生活好像是一种重复,但却不是;律师做久了,案子好像也是在重复,但却不是。每一个案子,都牵扯一群人的命运,当事人,当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无不被案件最终的结局捆绑牵连。辩护律师,要做到对案里案外的这一群命运息息相关的人负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案子办完了,要做到对他们的命运不再关心,于我来说,也不容易。一个人的命运,永远是一群人的命运,你的命运,就是你亲人的命运。命运是一条河,即使干涸了,河床也坦然存在。
也许有很多现实的理由让我们对生命孤注一掷,也许有很多眼前的不可忽略的情绪需要用自由的代价进行宣泄,也许有很多还未来得及惩处的邪恶式成功在你看来必须复制,但我认为,这一切都不能成为你挥霍自由和生命的理由。
就说到这里吧,用一句感性的话结尾:
但愿你,永远记得,挽回生命那一刻的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