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效力。它涉及的是一种法律关系,即定金合同关系,且定金的支付和收取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订金则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并非法律概念。它通常用于预订或预留某物,表达一种购买意愿,但并未形成严格的法律关系。因此,订金的法律效力通常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
二、功能不同
订金主要作为预付款使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它并不具备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定金则具有担保的功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该方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法律后果不同
由于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这体现了定金对合同履行的担保作用。
而对于订金,其法律后果并不明确。订金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订金通常可以被视为预付款,并可能根据双方的协商进行退还。
四、数额限制不同
定金的数额受到法律的明确限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相比之下,订金的数额并没有法律上的明确限制。订金的金额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交易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所以在书写时一定要注意定和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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