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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南良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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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诉刘某某、某公司提供劳务受害纠纷案

发布者:袁珍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8日|分类:人身损害 |50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刘某某诉刘某某、某公司提供劳务受害纠纷案,刘某某因工作第一天就受伤,因此,事发突然,证人都不认识,几乎没有任何证据,与本律师多次协商,本律师陪同其寻找涉案现场,寻找涉案被告,多次调查,多次核实,终于取证到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后针对其索赔数额方面,多次与刘某某沟通,了解其实际上一直在城镇打工赚钱,但流动性大,没有固定工作地点,导致很难具现至法庭成为证据,本律师多次询问同行业工作人员,询问房东,了解其工作、生活特点及特殊性后,和法官反复沟通,法官最终采纳了本律师代理意见,按城镇标准判决了残疾赔偿金,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案历经一年之久,对方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重新鉴定等反复拖延时间,使案子历经半年后开庭,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核实情况,交谈了解事实。最终,本律师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赔偿,当事人对结果很满意,也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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