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产权房继承问题
随着市面上小产权房越来越多,其继承难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当前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中多以国家对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为由,拒绝立案或者不予审理,董律师认为法院的做法并不能解决当下的问题。
董律师从接触的大量案件和咨询中了解到小产权房的继承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亲属之间为继承而发生矛盾的
合法流通的房产在继承时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继承见证,拿着见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继承人之间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而小产权房交易由于不受法律保护只能通过协商到“村里”办“更名”。
二、售房人欲收回房屋时而发生的纠纷
售房人因种种原因欲收回所售房屋,而侵害到购房者的继承人权益时,继承人提起诉讼,一般法院不会判决房屋由继承人继承。
三、因小产权房拆迁后继承人权利难保障
如果小产权房所处地段遇到拆迁,其购买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时权利难保障。
石家庄董律师认为虽然小产权房之间的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这不能成为法院一推了之的借口,法院应该尽可能地在立案后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货币分配的方案进行判决。
董立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