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发生交通事故4S店有无责任?
据了解近期消费者因在试乘试驾过程中发生车祸与4S店发生纠纷大量增加,一部分原因是当前道路上车流量大消费者因初次试驾对车况和性能缺乏了解,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4s店在试乘试驾过程中存在大量违规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试驾车应当具备车辆具备上路的一切条件诸如有牌照、行车本、保险等,但是一些4s店为减少投入大量使用商品车套牌的作为试驾车,因此一旦在试驾中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大量存在。
石家庄董律师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http://www.mjlvshi.com/detail.asp?itemid=596&sortid=5)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的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交通事故具有偶发性,4S店无法预测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否,也无法控制其他道路参与者的不当行为,如果4s店且已经尽到了审查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基本保障性义务,发生交通事故4s店就没有责任,反之就应当以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石家庄董律师首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试乘试驾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不要紧张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其次建议4s店规范试驾行为除尽到上述相关义务外还要核实驾驶员身份(驾驶证)、身体状况(是否饮酒)等以防止双方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董立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