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伟律师
董立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88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执业17年
执业年限17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1:00)

咨询我
09:00-21:00

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是房屋出售人的义务

作者:董立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浏览:3467次举报
2015-10-20

买卖双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后,房屋出售方应协助买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在我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具有不可分割性,任何一个证件的缺失均导致房屋权属的瑕疵,如果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不仅影响房屋的再次交易而且在拆迁补偿时也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提醒的是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原告可能因无法了解房屋土地使用上设定抵押的情况而不能及时规避风险。

因此在这里董律师建议大家如果购房后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应尽快办理。

石家庄房产律师董律师

董立伟律师,法学学士,办案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研究分析能力,在业务上擅长民事诉讼、房产交易,为河北游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潮钧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120********6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河北潮钧律师事务所
1130120********66 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