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滢律师
吴雪滢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辽宁-鞍山专职律师
18842241223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

咨询我
09:00-20:30

沈阳某公司诉鞍山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吴雪滢律师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221人看过 举报

2026-01-05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况
沈阳某公司(原告)与鞍山某公司(被告)于2021年6月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某品牌空气净化器36台,总价款2.5万余元。原告按约交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被告至今未支付货款。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清晰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作为卖方,已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开具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被告作为买方,在确认收货后却未履行付款义务,显然构成违约。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包括采购清单、验收单、发票等,均确认了原告主张的事实。关于逾期付款利息,法院虽未完全支持原告加计50%计算的主张,但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了合理利息,体现了对违约行为的合理惩处。

此案例警示我们,在签订和执行买卖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同时,也提醒企业在发生纠纷时,应积极收集并保留证据,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雪滢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法律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主要涉及债权债务、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鞍山
  • 执业单位: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20********9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
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
1210320********93 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