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春燕律师

  • 执业资质:1140720**********

  • 执业机构:山西正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拆迁安置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高空抛物入刑法了吗

发布者:寇春燕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316人看过


一、高空抛物入刑法了吗

1、高空抛物入刑法了。如果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高空抛物致人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果致人轻伤的,也涉嫌故意伤害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高空抛物责任类型是什么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