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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是否有效?

发布者:纪莹律师|时间:2022年05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537人看过

一、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是否有效

1、合同中的补充条款如果是依法订立的,是有效的。如果补充条款的订立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补充的内容完备、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该补充条款有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此时需要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同时也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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