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鑫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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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专职律师执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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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不肯离婚如何办

作者:秦鑫赢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3次举报


  1、夫妻有一方不肯离婚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秦鑫赢律师,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现为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纠纷;民间借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 执业单位: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30120********8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工程建筑、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