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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样办

作者:李艳秋律师时间:2024年01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次举报


如果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应当进行诉讼离婚。在接受人民法院的调解后,仍然不愿意和好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判决。双方感情未达破裂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处不予离婚。人民法院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或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的,有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因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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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1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合同纠纷、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