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良龙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黑龙江

任良龙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工程建筑

  • 服务时间:08:00-23:00

  • 执业律所: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487017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工程事故甲方是否有责任

发布者:任良龙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 |1080人看过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在工程中甲方是以正规程序完全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乙方,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下列因素会影响责任归属或分配: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由乙方主导处理这件事;关于工程事故甲方是否有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程事故甲方是否有责任

1、在工程中甲方是以正规程序完全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乙方,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下列因素会影响责任归属或分配: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有效,由乙方主导处理这件事;如果无效,则由甲方处理这件事;如果是甲方责任范围内的起因导致乙方事故发生,甲方同样要承担责任乙方若属于无资质单位或者资质不符合单位,所签的发包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这样发生事故时,甲方也要承担责任。合同形式为包工不包料形成为不完全承包,甲方同样需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流程是什么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黑龙江 鸡西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487017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7143

  • 昨日访问量

    13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任良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