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莉莉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56855271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可以立遗嘱把遗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吗

作者:孙莉莉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0次举报


  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既能够确保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还能避免自己的“身后事”变成“麻烦事”。

  可以立遗嘱把遗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吗?

  遗嘱可以把遗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律师补充:

  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遗嘱的条件:

  一、遗赠人(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所立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合法、自愿。

  三、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受遗赠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六十日的期限是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开始计算。即不知遗嘱存在的,则不受时间限制。现实中接受遗赠表示的情形大多为:向部分继承人作出接受遗赠的口头表示;出示接受遗赠确认书等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房屋即可视为接受遗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权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孙莉莉律师 已认证
  • 13956855271
  • 安徽法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219分 (优于60.4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篇 (优于73.03%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莉莉律师IP属地:安徽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8571 昨日访问量:6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