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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一审,为原告争取各项损失赔偿

发布者:孙佳佳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389人看过 举报

2025-09-12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佳佳,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1

被告2

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1

被告:被告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XX,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告1被告2被告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日立案受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孙佳佳,被告1及其作为被告2的委托代理人,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的诉讼请求:1、被告1被告2赔偿原告损失暂计44296.03元;2、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范围内对上述诉请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非医保费用要求在交强险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被告1被告2承担赔偿责任;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2023年5月某日许,被告1驾驶被告2所有的号小轿车与原告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由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1在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无责。查询可知,被告1驾驶被告2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原告因此次事故在医院住院治疗,现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统一意见。基于上述原因,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被告1被告2辩称: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我方已先行支付原告15000元,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XX。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诉请的赔偿项目部分不合理,且部分费用诉请标准明显偏高,所主张的赔偿项目金额依据不足,请法庭在充分查证事实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驳回原告不合理部分的诉求。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申请鉴定,本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致伤,伤后经手术治疗。目前右膝关节功能丧失未达25%,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相关条款之规定,尚未构成伤残等级。建议被鉴定人原告伤后所需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以150日、60日、60日左右为宜。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收费票据、医疗收费明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卷佐证。

另查明被告1先行支付原告15000元,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原告18000元。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应根据双方的责任状况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次交通事故,被告1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1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2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的损失:1、医疗费,34285.03元-1204元(护理费)-489元(伙食费)=32592.03元,被告保险公司对部分费用有异议,本院认为上述费用系用于原告的治疗及康复,故本院对被告保险公司的主张不予采信;2、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住院16天,100元×16天=1600元;3、交通费,本院根据原告住院天数及门诊天数酌定交通费660元;4、误工费,原告经评定误工期为150天,71934元÷365天×150天=29561.91元;5、护理费,原告经评定护理期为60天,71934元÷365天×16天+71934元÷365天×44天÷2=7489元;6、营养费,原告经评定营养期为60天,30元×60天=1800元;7、鉴定费,1900元,以上各项损失合计75602.94元。被告1应赔偿原告75602.94元-15000元-18000元=42602.94元。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赔付。被告1支付的费用在本案中一并处理。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2602.94元(非医保费用、鉴定费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公司支付被告11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孙佳佳律师,郑州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以来,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申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91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离婚、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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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20********91 民间借贷、离婚、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