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位某某欠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5000元,利息5000元,合计20000元。被告位某某定于2023年6月10日前向原告王某偿还完毕;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50元,由被告位某某承担
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付文杰律师
发布者:付文杰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221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位某某欠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5000元,利息5000元,合计20000元。被告位某某定于2023年6月10日前向原告王某偿还完毕;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50元,由被告位某某承担
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