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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班俊华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182人看过

      彩礼是按照一般的风俗习惯,由婚约一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向婚姻另一方赠与的财务等。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等多种因素,对案情进行综合的整体把握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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