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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假核酸检测报告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者:董海律师|时间:2022年11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1558人看过

日前,因核酸检测结果录入异常,刚成立3个多月的兰州核子华曦实验室,被兰州市卫健委官方通报。

出具假核酸检测报告是否构成犯罪?

出具假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属于是违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因为核酸检测属于上述单位提出的一种防疫政策。而《刑法》又规定,如果有上述行为导致了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造成甲类传染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那就将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来说新冠就是按照甲类传染病在管理的,所以如果他们出具异常报告的行为导致了新冠有严重传播危险了,那实验室的相关人员就将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刑事责任如何?

根据《刑法》规定,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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