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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包括什么?

发布者:董海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426人看过

       在对方对自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如果反抗的话,一般是会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此时即使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但现实中也有一些情况并不构成正当防卫,那么,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包括什么呢?

        (一)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二)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三)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四)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五)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六)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七)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八)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九)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要求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对于合法行为和第三人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即目的要具有合法性与正义性。

        (3)正当防卫的实践条件,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现实存在的和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而提前防卫或假意防卫都不属正当防卫,否则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的方式与强度的适当性,防卫强度必须与侵害强度相当,以足以有效制止侵害为应有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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