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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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劳动补偿】公司以“缘分走到尽头”为由炒员工鱿鱼违法吗?

发布者:钱斌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548人看过

关键词:

炒鱿鱼、劳动补偿、经济补偿金、2N、N+1、工会

标题结论:

公司以各种奇葩理由,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即“2N个月工资”。

普法讲堂:

先科普下N:N与工作年限相等,若工作年限不足一年,但满6个月的话按1年计算,若不满6个月的话,N则视为半个月。(小明在A公司工作5年,N为5;工作1.5年,N为2;工作4个月,N为0.5)

劳动法规定了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对应了不同的补偿标准:

一、员工严重过失(如伪造简历、多次谎报病假等方式)或员工自行离职的方式,这种方式公司无需缴纳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经营困难,出现业务调整,战略性裁员(如生产线切换、主要经营项目更替等)辞退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N个月的经济补偿,此处注意公司需要提前30日通知员工,若未进行书面通知,需要再向员工支付1个月,总计N+1个月经济补偿。

三、公司没有合理理由,无故辞退员工(如今天没和老板打招呼,老板看不顺眼辞退等),此时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2N个月工资,具有惩罚性质。

笔者建议:

因为疫情持续的影响,很多公司都出现了经营困难,尤其到了年底,到处可见裁员的信息。但很多劳动者就是认栽,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

笔者在这里建议:若劳动者不幸目前正处在将被裁员或已被裁员的阶段,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

1.保存好自己的劳动证据(如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卡等,若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尽量避免在工作中犯错,尤其是重大过错(如多次迟到早退等)

3.不要因为公司各种方式而主动提离职,一定要走就让公司出辞退证明(打感情牌,转岗等,变相转岗强迫辞职也是违法的)

4.收集公司违法解除的证据(如未提前书面通知、无故辞退等)

5.在律师指导下进行劳动仲裁,拿回应有补偿(劳动仲裁速度快、且劳动者胜诉概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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