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国律师
翟志国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郑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翟志国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5次举报



   

看到别人结婚总觉得是一件喜事。可是在婚姻缔结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原因让婚姻中的一方处以一种恐慌的状态,那就是家庭暴力,那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

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是什么

一、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一方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另一方的附属,一旦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对方。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二、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二是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三是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四是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

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四、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五、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

一些人存在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翟志国律师,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