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皇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出借本人银行卡供上游犯罪分子接收、转移诈骗资金,还协助刷脸核验、取现分流赃款。经核查,黄某涉案被害人被骗资金 13万余元,涉案涉诈金额已超 10 万元,依照司法解释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十万元以上,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家属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二、辩护核心工作
接受委托后,遵义市胡潜力律师全面梳理全案证据,重点围绕量刑关键情节展开辩护:一是深挖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系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在原地等候,无抗拒抓捕行为,到案后完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符合自首认定条件;二是提交初犯、退赔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证据,向法院提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力争突破三年以上量刑区间实现降档。庭审中针对控方量刑建议充分说理,完整论证自首、退赔、坦白多重从宽情节叠加适用,请求法院大幅减轻处罚。
三、裁判结果
仁怀市人民法院采纳辩护律师全部核心意见,依法认定皇某构成自首,对二人作出减轻处罚处理,成功跳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足足将刑期降低2年半,最终判处皇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涉案违法所得依法没收。
四、案件启示
本案涉案赃款数额本应在三年以上量刑,依托律师精准挖掘自首法定减轻情节,叠加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成功实现量刑降档,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刑罚,为同类帮信、掩隐案件提供有效辩护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