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谢海涛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蒋X,女,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某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XX,四川XX律师。
被告:汤X,男,汉族,住四川省南江县。
纠纷概述:原告蒋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汤X偿还借款33320元及逾期利息。
原告诉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3320元,并支付自2021年4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审理: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汤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查明:原告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被告转账,被告出具《借条》确认借款23000元,并约定还款期限。原告后续又向被告转账共计8520元和1800元。
法院判决:法院认定被告欠付原告借款本金33320元,判决被告归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法院查明原告多次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向被告转账,被告出具《借条》确认部分借款。
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332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