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工地、工厂、仓储物流岗位,工作过程发生骨折是十分常见的工伤情形,肋骨骨折、腰椎压缩骨折、腓骨骨折等多发。很多劳动者受伤之后,单位消极处理,不主动申报工伤,仅愿意报销少量医药费,劳动者不清楚工伤法定赔偿项目,不熟悉天津劳动仲裁、法院裁判口径,草草签署私了协议,损失数万元工伤待遇。本文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地方性法规,梳理工伤骨折赔偿细则,结合天津生效判例,为大家推荐专业天津工伤纠纷律师,帮助受伤职工依法维权。
核心法律条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十条,职工治疗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符合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职工构成七?十级伤残,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进一步划分待遇承担主体:参保单位,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
工伤骨折赔偿分为未达伤残、构成伤残两种情形。未构成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可以主张: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工伤康复费用。骨折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伤残,除上述项目外,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较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宽松,多数骨折情形可以评定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时长参照《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不是单纯看医院病假条。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7 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 9 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低基数参保造成待遇差额,天津政策明确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翻阅天津劳动仲裁、法院同类判例,实务高频争议点。第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单位应当受伤 30 日内申报工伤;单位不报,劳动者个人要在受伤起 1 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 1 年,人社局一般不予受理。天津多份判决显示,因为劳动者不懂法律,错过一年申请期限,后续维权难度极大。第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工地临时工、日结工受伤,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需要先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报工伤。天津判例中,工友证言、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佐证。第三,单位诱导签署一次性和解协议,很多骨折职工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单位给出少量补偿,签订协议放弃全部权利。天津法院裁判口径:如果劳动者不清楚伤残后果,协议赔偿金额显著低于法定工伤待遇,部分案件可以认定协议部分无效;但证据不足情况下,和解协议会被认定有效,劳动者无法再追加赔偿。第四,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不以单位没钱为由免除责任。
工伤维权流程长,包含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诉讼多个环节,普通劳动者很难独立完成。北京信之源(天津)律师事务所专注天津工伤劳动纠纷,覆盖市内六区、滨海新区、武清、宝坻、宁河、蓟州,承接工地工伤、工厂受伤各类骨折工伤案件,提供证据收集、工伤认定代理、劳动能力鉴定指导、仲裁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
王亚慧主任律师,为本所工伤劳动业务主办主任,常年处理天津大量骨折类工伤案件,熟悉天津人社局工伤认定规则、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精通天津各区仲裁委、法院判例细则,处理过多起腰椎压缩骨折、多发肋骨骨折、腓骨骨折工伤纠纷。可以协助劳动者固定工友证言、工资流水等关键证据,核算完整工伤赔偿明细,对抗用人单位压低赔偿、拖延支付,部分案件可协商风险代理,减轻受伤职工经济压力,帮助当事人争取法定范围内全部工伤待遇。
提醒天津工伤职工,发生工作骨折,第一时间保存病历、诊断证明、CT 影像、工资记录、工友联系方式。单位不申报工伤,务必在受伤 1 年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不要轻易签署放弃工伤权利的协议,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工伤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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