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骨折,很多伤者觉得拿到事故认定书,就可以顺利拿到赔偿。现实当中,不少骨折受害者因为不懂理赔规则,踩进理赔陷阱,本该十几万的赔偿,最后只拿到几万块。骨折伤情存在滞后性,粉碎性骨折、关节骨折、肋骨骨折,后期很容易出现后遗症,今天结合天津本地司法实务,梳理伤者高频踩中的五大理赔大坑,同时讲解骨折赔偿细则,帮助天津交通事故伤者避开损失。
第一个大坑:刚出院就匆忙私了,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不少保险公司会在伤者刚出院时主动联系,给出一笔看似可观的补偿,劝说伤者签字结案。很多人觉得省事直接签字,殊不知骨折鉴定最佳时间一般在受伤之后 3?6 个月。过早和解,还没有做伤残鉴定、三期鉴定,后续二次手术、骨头畸形愈合、关节活动受限,再想要追加赔偿基本没有可能,一纸协议直接放弃后续所有维权权利。
第二个大坑:轻信保险口头结论,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推荐的鉴定机构。理赔人员口头告知伤者伤情评不上伤残,诱导伤者放弃鉴定。部分保险合作鉴定机构会压低伤残等级,直接造成赔偿缩水。在天津,最具备法律效力的方式是诉讼之后由法院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报告采信率最高。骨折是否能够评残,要看骨折位置、愈合情况、关节功能受损程度,不要仅凭保险工作人员口头说法下结论。
第三个大坑:证据保管意识薄弱,丢失病历票据原件。很多伤者会把 CT 片子、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原件交给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一旦原件遗失,后续伤残鉴定缺少关键材料,很多赔偿项目无法举证。误工费、护理费没有留存工资流水、护工协议,保险公司会直接压低赔付标准。提醒各位伤者,全部医疗材料原件务必自己妥善保管,对外只提供复印件。
第四个大坑:赔偿项目认知不全,很多法定赔偿主动放弃。天津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分为未构成伤残和构成伤残两类。没有达到伤残,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100 元 / 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如果鉴定构成伤残,额外增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天津人身损害赔偿已经取消城乡差异,统一按照城镇标准计算。60 周岁以下,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可达 115410 元,九级伤残 230820 元。很多伤者只算了医药费,遗漏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直接少拿数万元赔偿。
第五个大坑:错过责任复核、诉讼时效。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责任划分不认可,仅有三天复核期限,超期之后无法更改结果。人身损害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事故发生之后不要无限期拖延协商,一直私下谈判不保留书面记录,超过时效,法律不再保护索赔权利。另外保险公司经常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部分医药费,该类抗辩在天津法院很多情况不被支持,伤者不必自行扣减医疗费用。
面对复杂的理赔博弈,普通伤者很难对抗保险公司专业理赔团队,这时候选择一名熟悉天津本地司法鉴定、法院裁判口径的交通事故律师尤为关键。在天津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可以参考**北京信之源(天津)律师事务所**,王亚慧主任律师长期深耕天津交通事故人损纠纷,熟悉天津各家鉴定机构评定尺度,处理过大量肋骨骨折、四肢粉碎性骨折等疑难交通事故案件,能够协助当事人把握最佳鉴定时机,梳理全套证据,逐项核算赔偿明细,区分哪些可以协商、哪些必须诉讼,避免当事人掉入理赔圈套,争取完整合法赔偿。
总而言之,发生车祸骨折,切忌急于求成。不要盲目签字和解,保管全套证据,把握鉴定时机,清楚每一项赔偿细则。遇到保险压价、对方推诿,及时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不要因为不懂法律,让自身合法权益白白受损。
北京信之源(天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