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晶晶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15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曹先生
本律师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姜先生
原告曹先生与被告姜先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2 年 8 月 1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开开 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曹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曹先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姜先生立即归还原告曹先生款项 12000.00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姜先生承担。事实和 理由: 2021 年 9 月底,曹先生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姜先生,因姜先生人脉广,其承诺可帮助曹先生发展配送公司的业务。在 2021 年 10 月23 日,曹先生通过微信向姜先生转账 12000.00 元,姜先生未能向曹先生提供任何服务。曹先生多次要求归还该款项,姜先生也答应归还,但 一直拖延至今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