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个案件都承载着公平与正义的重量,而猥亵儿童这类案件,因其侵害对象的特殊性,更备受社会关注。在这样的案件中,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真相的探寻者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案情回顾】
当事人吃完晚饭到小区散步,散步到小区的游乐场时偶遇两名女童在娱乐设施上玩踏板。遂走过去和她们天。聊天过程中当事人说自己可以把她们举高高,然后两女童主动从娱乐设施上下来,让当事人举高高。事后被害人监护人报警称其小女孩被当事人猥亵,后涉嫌猥亵儿童罪于2025年5月3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有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规定,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可以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对于列举之外场所实施性侵害犯罪的,要求场所具有相对公开性,且有其他多人在场。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会见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可能不构成该罪,理由如下:1、在举高高的过程中,当事人从未接触对方的隐私部分,亦未实施猥亵、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2、当事人也有小孙子,觉得其非常可爱,于是有提出能否亲一下她们,被明确拒绝后,立即停止相关言行,未有任何后续不当举动,表明其主观上不存在侵害他人的故意。3、辩护人走访现场,未发现有监控能拍到案发现场。控告犯罪嫌疑人卫衍明有猥亵行为的唯一证据是被害人的指认,如果存在目击证人,路人发现违法行为肯定会即时报警,但是当日并没有到该小区的出警记录。4、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且已充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认错态度良好。现卫衍明年事已高,家庭关系稳定,有固定住所,且需承担带孙子的家庭责任,取保后不具备逃避侦查或妨碍诉讼的条件。
【办案结果】
侦查机关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决定取保候审,释放当事人,当事人回归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