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每一起诈骗案件,都如同一颗毒瘤,侵蚀着社会诚信与经济秩序。本案中田某虽因羁押期限届满获取保候审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惩戒会有丝毫松懈。它警示着每一个人,莫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当事人因家庭贫困,想自食其力赚点生活费,出借自己一个微信账号给他人使用获取一定的报酬。并将此事告知其同学,其同学也像当事人一样出借自己的微信号给他人使用。后他人使用该微信账号诈骗他人而牵扯其中。博罗县公安局以其涉嫌诈骗罪于2025年7月29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博罗县看守所。
【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
1、不构成诈骗罪,按照其行为性质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犯罪当事人只有出租本人一个支付账户,达不到立案标准;
3、进入其账户资金达不到立案标准;
4、当事人已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5、初犯、偶犯,违法性认识不足;
【办案结果】
周乃文律师团队凭借专业能力与不懈努力,深入剖析案件定性争议,完善相关证据链条,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经多番周折,成功为当事人潘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可以安心上学。律师团队以精湛的法律素养、精准的应对策略,切实维护了何某的合法权益,收获其家属的高度认可与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