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诈骗罪作为司法实践中高发的财产性犯罪,因其涉案情形复杂、证据认定难度大,一旦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申请难度较高。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保障犯罪当事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重要强制措施,不仅是辩护工作的“第一战场”,更是彰显司法人性化、精准化办案的重要体现
【案情回顾】
唐某2021年入职一家公司,中途有离职。2023年又重新入职。做到2024年8月。2025年5月离职后,8月又回来公司。主要工作就是到马路上给群众发宣传单,介绍到店里买手机、办手机卡。让人扫码点赞,就有礼品送。如果自己有老卡还有合约的,就介绍新卡给他,办新卡,冲话费到新卡。后面充值了,没有送平板和手机。后被博罗县公安局涉嫌诈骗罪于2025年10月29日刑事拘留,关押在博罗县看守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1. 当事人只是最底层的业务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去推广,主观无诈骗故意;
2. 即使涉嫌诈骗,仅是从犯,没有分诈骗高额利润;没有组织和策划,只拿基本工资;
3. 如实向办案机关陈述所有事实,没有隐瞒;
4. 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低;
5. 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社会关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条件。
【办案结果】
成功取保,避免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