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诈骗罪作为司法实践中高发的财产性犯罪,因其涉案情形复杂、证据认定难度大,一旦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申请难度较高。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保障犯罪当事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重要强制措施,不仅是辩护工作的“第一战场”,更是彰显司法人性化、精准化办案的重要体现
【案情回顾】
毛某某从云南省临沧市通过清水河口岸进入缅甸境内,前往果敢老街做转租商铺赚取差价的生意。作为二手房东,其出租商铺的过程中,有涉诈人员添加其微信或电话联系租赁商铺的事情。后因他人涉嫌电诈而被牵引其中,于2025年10月31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东莞市看守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1. 当事人供述持边境贸易证出境,属于合法出境。出境之后,从未进入电诈园区,从未参与过诈骗活动,从事的是商铺转租业务,因此,本案不构成诈骗罪;
2. 提供了转租商铺的照片;
3. 提供其与姐姐的聊天记录,佐证去缅甸做生意的事情;
4. 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社会关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条件。
【办案结果】
成功取保,避免牢狱之灾。
